沂蒙之窗郯城讯:(通讯员:徐西江 刘宗红 )近日,一起因留守老人不慎失火引发的赔偿纠纷在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新村法庭的倾心调解和跟进服务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涉案双方握手言和,“留守”老人的监护难题也得到妥善解决。满头银发的王义祥法官用充满司法温情的5次回访,点亮了那抹美丽的“夕阳红”。
“无名”火引起纠纷
78岁的汪老汉四名子女均在外地务工,十年前老伴去世后一直独居生活。2025年2月10日,汪老汉在其儿子家的树园里休息时,被地上杂草划伤了脸部,顿时产生一股“无名之火”,遂用捡来的打火机点燃了眼前的野草。虽自行扑灭了明火,但遗留的火种复燃蔓延,引发火灾,烧毁了李某林的蔬菜大棚。就损失赔偿问题,李某林与汪老汉的子女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汪老汉赔偿所有损失。庭审中,汪老汉独自到庭,称自己犯“糊涂”酿成错误,并表示子女在外打工,无暇对其照顾,自己无能力赔偿。郯城法院判决汪老汉赔偿李某林财产损失63000元。判决后,双方情绪对立,李某林称如汪老汉不给赔偿款,就搬到其家居住,汪老汉则声称“逼急了,只有老命一条!”
倾心调解平事端
案件宣判后,王法官敏锐地洞察到本案极有可能引起下一步的“执行难”甚至极端事件的发生,遂于判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多次进村入户走访,努力寻求和解的突破口。经了解,双方既是“屋搭山地临边”的邻居,又是同宗同族的本家,事发前关系尚好;二十多年前,汪老汉曾参与施救落水的李某林之子。法官遂引导双方当事人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换位思考,既强调履行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又客观分析老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在“判决数额”和“解决问题”之间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汪老汉的子女代为赔偿损失33000元,当庭履行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案结“牵挂”未曾了
案结事了,王法官的牵挂却未曾了结。独居老人因监护缺位引发的社会风险以及案件背后涉及家庭关系、晚年安置等深层次社会问题让他陷入了沉思。惦记着汪老汉的生活状况,他自费购买生活用品对老人进行了一次又一次暖心的回访。汪老汉独居生活,且身体不好,判断力下降,子女忙于务工,对其生活缺乏照顾,对其安全意识未有提醒,曾有因充电不当引发火灾的既往史。王法官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对“意定监护”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劝说汪老汉在意志自由、心智健全之时,从子女中为自己选择一名监护人。他应邀主持了汪老汉的家庭协商会,明确指出子女“监管缺位”实质上是没有尽到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经协商,汪老汉确定由小女儿担任其“意定监护人”,照顾其生活起居,关注其安全状况,从法律层面为其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点亮那抹“夕阳红”
法官的努力终于点亮了那抹“夕阳红”。一个月后,王法官再次回访时,看到汪老汉的小女儿已搬至父亲处共同居住,悉心照料其生活。那个曾经在法庭上眼神空洞、绝望无助的老人,此刻面色红润,眼里有光,话语里洋溢着幸福和满足。老人精神状况和生活环境显著改善,外出活动均有女儿陪伴。邻居们也表示不用再为汪老汉担忧了。法官尽职尽责的付出和细致入微的关怀深深打动了老人的子女们。他们合写了一封感谢信,由衷地感谢王法官及其团队所做的一切。小女儿动容地说:“王法官,为了俺老爸的事,您前前后后5次登门,操碎了心。您放心,俺一定照顾好他,保证不会再发生像‘随意点火’那样的违法事、危险事了!”
欣慰之余,王法官及所在的新村法庭积极行动,延伸服务,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组成由镇政府牵头,法庭主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民政、村委等参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联盟”,开展辖区独居老人大摸底,调研挖掘独居老人存在的共性风险,推广普及“意定监护”制度,从根源上防范独居老人风险事件和侵权案件的发生。大家共同努力,为独居老人构建了一条“法律安全带”和权益“防火墙”。法庭通过从“被动审理”到“主动治理”的职能延伸,进一步发挥了司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保障和促进作用。
图片说明:

图一、法官到事发地点现场勘验。

图二、法官回访涉案留守老人。

图三、法庭牵头召开辖区维护老年人权益座谈会。
编辑:王怀正
审核:王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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